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重慶南路1段124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en0110@mail.moj.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廠商應就各階段搬遷項目,於機關通知日起4個日曆天內完成搬遷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二、應備文件: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投標標價清單。
(三)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正本)。
(四)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以上參見投標須知第三十九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年8月8日第一次更正公告說明:本採購招標文件「07-1 北檢及高檢各階段項目數量及人數統計表」中,有關「高檢搬遷方案」中第二階段原提列「執行檢察官至」1人,經查執行檢察官未列入搬遷科室中,故將該表修正後更正公告。
108年8月8日第一次更正公告說明
本採購招標文件「07-1 北檢及高檢各階段項目數量及人數統計表」中,有關「高檢搬遷方案」中第二階段原提列「執行檢察官至」1人,經查執行檢察官未列入搬遷科室中,故將該表修正後更正公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