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CDH11107 已決標公告

111年偵查庭錄影音設備汰換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決標日:111/04/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浩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3,550
原始預算
$ 1,501,731
底價金額
$ 1,180,000
決標折數
55.3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代碼 A.11.10.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文煌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8
機關代碼 A.11.10.8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聯絡人 許文煌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8
傳真號碼 (02)22620313
電子郵件信箱 ilswh@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3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1 17:30
開標時間 111/05/12 10:0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且與本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行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查詢押標金等資料同意書(正本)。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7.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8.型錄。 9.切結書(正本)。 ※因系統字數限制,各項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47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取招標文件方式: 1.親自領標: 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本署總務科(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三樓總務科,02-22616192#6328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 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招標文件之採購案名」、「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並註明收件人、地址、連絡人姓名、電話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總務科」索取。 ※廠商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往返時間,以免逾期※ 3.電子領標: 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二)投標方式及注意事項: 1.投標文件請於111年5月11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署【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一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收發室】,逾期無效。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不生投標效力。 2.投標文件寄(送)達本署後,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撤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1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10.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文煌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8
機關代碼
A.11.10.8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聯絡人
許文煌
聯絡電話
(02)22616192#6328
傳真號碼
(02)22620313
電子郵件信箱
ilswh@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3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11 17:30
開標時間
111/05/12 10:0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且與本採購標的之供應相關行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查詢押標金等資料同意書(正本)。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7.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8.型錄。 9.切結書(正本)。 ※因系統字數限制,各項文件詳細說明請參閱投標須知第47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領取招標文件方式: 1.親自領標: 請於公告規定時間內,向本署總務科(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三樓總務科,02-22616192#6328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 請附便條註明「索取招標文件之採購案名」、「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並註明收件人、地址、連絡人姓名、電話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總務科」索取。 ※廠商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往返時間,以免逾期※ 3.電子領標: 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二)投標方式及注意事項: 1.投標文件請於111年5月11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署【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行政大樓一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收發室】,逾期無效。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者,不生投標效力。 2.投標文件寄(送)達本署後,投標廠商不得要求撤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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