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小熊土木包工業 | $ 658,000 | WINNER | |
| 房日美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 -- |
| 鋇絲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670,000 | +$ 12,000 |
| 瓏承工程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670,000 | +$ 12,000 |
| 達威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688,507 | +$ 30,507 |
| 紘暉營造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710,000 | +$ 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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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 機關代碼 | A.11.10.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連先生/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3146881#8414 |
| 機關代碼 | A.11.10.6 |
| 單位名稱 | 總務科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 聯絡人 | 連先生/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3146881#8414 |
| 傳真號碼 | (02)23754106 |
| 電子郵件信箱 | lienyang@mail.moj.gov.tw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11/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無。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1/09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1/10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4樓簡報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5,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總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10年12月25日前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基本資格須為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1011)、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2011),並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及附具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本投標廠商於投標前須至施作現場實地勘查本次採購標的之施作範圍暨施作難易度,並自行攜帶填寫「採購標的施作現場勘查證明書」相關內容,經本署現場人員簽章後,將該證明書併同投標文件密封於外標封內,未附具該證明書者視為資格不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0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