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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民國107年12月25日前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基本資格須為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1011)、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2011)或相關行業,並應符合下列各項資格及附具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投標廠商如為綜合營造業須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如為室內裝修業須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如為土木包工業須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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