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6000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扣案毒品數位化管理系統建置財物採購案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決標日:111/08/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96,550
原始預算
$ 3,896,5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代碼 A.11.10.2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曹俊維
聯絡電話 (02)24651171#1851
機關代碼 A.11.10.23
單位名稱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
聯絡人 曹俊維
聯絡電話 (02)24651171#1851
傳真號碼 (02)24654296
電子郵件信箱 dog1220@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4 10:00
開標地點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7樓會議室;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廠商代表到署後,請洽1樓法警值班台換證後至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總務科);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由1樓收發室人員收受轉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30日(含)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基本資格文件:須為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1301010)或其他行業別其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案招標標的相關者且非法令禁止或限制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 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5.廠商切結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投標標價清單。 9.繳納押標金清單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兼領據(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基本資格文件:須為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1301010)或其他行業別其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案招標標的相關者且非法令禁止或限制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 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執業執照、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公文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5.廠商切結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投標標價清單。 9.繳納押標金清單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兼領據(正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10.2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曹俊維
聯絡電話
(02)24651171#1851
機關代碼
A.11.10.23
單位名稱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
聯絡人
曹俊維
聯絡電話
(02)24651171#1851
傳真號碼
(02)24654296
電子郵件信箱
dog1220@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3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4 10:00
開標地點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7樓會議室;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廠商代表到署後,請洽1樓法警值班台換證後至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總務科);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由1樓收發室人員收受轉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1年11月30日(含)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基本資格文件:須為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1301010)或其他行業別其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案招標標的相關者且非法令禁止或限制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 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5.廠商切結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投標標價清單。 9.繳納押標金清單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兼領據(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基本資格文件:須為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1301010)或其他行業別其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案招標標的相關者且非法令禁止或限制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2.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 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核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執業執照、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公文或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5.廠商切結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 7.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8.投標標價清單。 9.繳納押標金清單及退還押標金申請書兼領據(正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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