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TC-11407 已決標公告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走廊新設鋁窗及更換木門工程採購案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決標日:114/0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鈺鴻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44,000
原始預算
$ 2,464,582
底價金額
$ 2,340,000
決標折數
7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機關代碼 A.11.10.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洲維
聯絡電話 (089)310180#242
機關代碼 A.11.10.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
聯絡人 張洲維
聯絡電話 (089)310180#242
傳真號碼 (089)311865
電子郵件信箱 ttcz@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1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2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算至114年5月5日(含)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須有室內裝修專業技術士資格)、鋁窗製造安裝業,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或投標情形之廠商(未受停權處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 營造業者應附:工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營造業 登記證、當年度有效期營造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2) 土木包工業應附:工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土木 包工業登記證。 (3) 室內裝修業者應附:工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室 內裝修業登記證。 (4) 鋁窗製造安裝業應附: 工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 2.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 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證明 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不再作 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 (3)合於「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之非公 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 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4)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 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其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依法免繳稅 ,亦應提供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 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 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 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 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 信用證明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7.投標標價清單(含標單;均正本)。 8.切結書(正本)。 9. 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整(收據或票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10.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洲維
聯絡電話
(089)310180#242
機關代碼
A.11.10.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
聯絡人
張洲維
聯絡電話
(089)310180#242
傳真號碼
(089)311865
電子郵件信箱
ttcz@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1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2 10:00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10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台東市(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算至114年5月5日(含)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須有室內裝修專業技術士資格)、鋁窗製造安裝業,且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或投標情形之廠商(未受停權處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 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 營造業者應附:工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營造業 登記證、當年度有效期營造工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2) 土木包工業應附:工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土木 包工業登記證。 (3) 室內裝修業者應附:工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室 內裝修業登記證。 (4) 鋁窗製造安裝業應附: 工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公司登記證明書。 2.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 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證明 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依經濟部函示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用;不再作 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 (3)合於「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之非公 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 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4)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 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其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5)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依法免繳稅 ,亦應提供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 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 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 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 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 信用證明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7.投標標價清單(含標單;均正本)。 8.切結書(正本)。 9. 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整(收據或票據)。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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