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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採購案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53萬3,000元。本採購案如合約履行期滿,得標廠商無違約之情事,又無情況變更,雙方並無異議時,則由得標廠商於期約屆滿前2個月內向本署申請,經雙方合意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與報價標單內容相同者,依標單單價計價,不同者,另行議價。本案須視立法院年度預算審議通過方履行延續性合約,若預算未通過,則本延續性合約自動失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2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1樓為民服務中心收發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於開標前,請先至1樓法警室更換門禁卡片後,搭乘東側電梯至3樓開標室。
(二) 領取招標文件:
1.親自領標: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向本署總務科(地址: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 號2樓,電話:(05)2782601轉250)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註明收件者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本招標文件,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總務科」,並請自行計算郵件及回郵之時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三) 投標方式及注意事項:
1.廠商於投標前請務必了解本案招標投標須知及契約內容,以避免決標後發生履約糾紛。
2.參加投標之廠商未達法定家數或另有其他原因時,本署得停止開標,或依相關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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