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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本署四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本署司法大廈五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本署為民服務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乙級以上之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正本)。
6.押標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
7.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與標價清單所寫金額應一致,金額不一致者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為準。
(2)本件請廠商於投標前務必了解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內容,以避免決標後發生履約糾紛。
(3)決標後須與機關討論施工順序及方式,並召開施工前協調會議及完成相關計畫書與材料送審後,方能進場施作。
(4) 空氣污染防制費由施工廠商代為辦理,請施工廠商向主管機關繳納後,檢陳憑據向本署核銷。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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