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0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電話總機系統汰換財物採購案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決標日:114/10/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祥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70,000
原始預算
$ 3,251,500
底價金額
$ 3,076,000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代碼 A.11.10.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國書
聯絡電話 (03)6677999#2601
機關代碼 A.11.10.10
單位名稱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
聯絡人 曾國書
聯絡電話 (03)6677999#2601
傳真號碼 (03)6677954
電子郵件信箱 garcia326@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餘款增購契約內容之各品項,擴充金額以本案預算金額為上限,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1.10 臺灣高等檢察署
補助金額 3,251,5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03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4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2樓開標兼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7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1樓服務中心收文人員收受)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3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署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具NCC核發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電信公會會員證書等。 (2)具乙種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1人 。 (3)具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技術士1人(檢附該員勞保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施行,投標廠商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應揭露之事項,應填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如無,則應填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並勾選「□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或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同時應注意投標文件內「投標廠商聲明書」亦有關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設計之選項,請仔細閱讀並正確勾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1.10.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國書
聯絡電話
(03)6677999#2601
機關代碼
A.11.10.10
單位名稱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
聯絡人
曾國書
聯絡電話
(03)6677999#2601
傳真號碼
(03)6677954
電子郵件信箱
garcia326@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餘款增購契約內容之各品項,擴充金額以本案預算金額為上限,後續擴充期間為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1.10 臺灣高等檢察署
補助金額
3,251,5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03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4 10:00
開標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2樓開標兼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7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161號(1樓服務中心收文人員收受)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3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署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具NCC核發乙級(含)以上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電信公會會員證書等。 (2)具乙種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1人 。 (3)具通信技術(電信線路)乙級技術士1人(檢附該員勞保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施行,投標廠商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應揭露之事項,應填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檢附於投標文件中,如無,則應填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並勾選「□非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或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同時應注意投標文件內「投標廠商聲明書」亦有關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設計之選項,請仔細閱讀並正確勾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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