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3樓(核能安全委員會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2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其他文件如下,未依規定檢附者按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2.投標標價清單(皆須核章)。
投標廠商報價應詳閱全部招標文件之各項規定並詳為估算其標價,內務必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並不得於投標標價清單內另附條件(附有條件者,視同無附加)。
3.經費明細表。
4.切結書1、2。
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廠商投標聲明書第8項答否者,得免附本表)。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7.計畫書至少1份,其他份數說明詳次點。
1.計畫書份數原則請檢附1式8份以利評選作業進行。
2.委任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得免附本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