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HS-KH-115B-02 已決標公告

115學年度iPadOS作業系統平板電腦及行動充電車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晶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6,450
原始預算
$ 935,000
底價金額
$ 914,800
決標折數
97.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A.10.3J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兆伶
聯絡電話 (07)6120121#402
機關代碼 A.10.3J
單位名稱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盛昌街161號
聯絡人 鄭兆伶
聯絡電話 (07)6120121#402
傳真號碼 (07)6120371
電子郵件信箱 a402@nehs.k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5/27
原公告日 115/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2 09:30
開標地點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莊敬樓2樓會議室(高雄市楠梓區盛昌街1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盛昌街1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資格證明文件: 國內依法登記或設立合格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營業項目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商業登記設立之證明設立之證明 其他 請將上列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採購標單、單價明細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委託代理授權書、產品型錄(詳如規格需求說明書)、資格證件審查表等投標文件等投標文件,依「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所列審查項目依序檢附,一起裝入標封內密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標期限及開標時間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二、開標時,如有減價、比減價格程序,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 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限內,請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本案於115年5月27日變更公告。變更如下:投領標截止日期:115年6月1日下午17時;開標日期:115年6月2日上午9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0.3J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兆伶
聯絡電話
(07)6120121#402
機關代碼
A.10.3J
單位名稱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盛昌街161號
聯絡人
鄭兆伶
聯絡電話
(07)6120121#402
傳真號碼
(07)6120371
電子郵件信箱
a402@nehs.k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5/27
原公告日
115/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1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2 09:30
開標地點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莊敬樓2樓會議室(高雄市楠梓區盛昌街1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盛昌街1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資格證明文件: 國內依法登記或設立合格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營業項目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商業登記設立之證明設立之證明 其他 請將上列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採購標單、單價明細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委託代理授權書、產品型錄(詳如規格需求說明書)、資格證件審查表等投標文件等投標文件,依「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所列審查項目依序檢附,一起裝入標封內密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標期限及開標時間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二、開標時,如有減價、比減價格程序,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 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限內,請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本案於115年5月27日變更公告。變更如下:投領標截止日期:115年6月1日下午17時;開標日期:115年6月2日上午9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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