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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苗栗縣卓蘭鎮老庄里16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
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情形)
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2.土木包工業,其負責人應負營造業法
第32條所定工地主任及第35條所定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工
作。﹙限登記於苗栗縣及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
3.室內裝修業。
(二)符合上開條件資格之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土木
包工業登記證、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資料代替﹚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投標文件視為不合格。
2.納稅證明文件。
(1)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
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
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
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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