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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苗栗縣卓蘭鎮老庄里161號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
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情形)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
E101011)。2.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其負責人應負營造業法第
32條所定工地主任及第35條所定專任工程人員應負責辦理之工作。﹙限登記於苗栗縣
及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3.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
(二)符合上開條件資格之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室內裝修業登
記證﹚(得以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資料代替﹚
2.納稅證明文件。
(1)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4.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資格須另檢附證件(證明文件無檢附者,列為無效標):室內裝修業:需檢附「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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