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701 已截止

115年男生宿舍(梅園)環境改善工程-浴廁門窗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公告日:115/07/23 截止日:115/07/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8,629,800

押標金
$ 8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2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A.10.3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彩卉
聯絡電話 (02)29684131#411
機關代碼 A.10.3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聯絡人 蘇彩卉
聯絡電話 (02)29684131#411
傳真號碼 (02)29684132
電子郵件信箱 nocsh4111@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3,5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7/23
原公告日 115/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28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9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文書組(2205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分段開標方式辦理,先辦理資格及服務建議書審查,資格及規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平均分數達及格標準之廠商,始得進入價格標開標程序,其流程如下: 招標公告→電子領標→投標→資格審查→審查會議→議價→決標→簽約 (一)資格審查:115年7月29日上午9時整,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舉行。 (二)審查會議:(暫定)115年8月4日上午9時,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舉辦。 二、新增標單封部分 (一)本標單封須俟證件封審查合格後,方能開啟。 (二)本封套請裝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採購標單(含總表、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等)。 註:凡公共工程採購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以上者,廠商另須檢附其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規定製作之電子檔磁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0.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彩卉
聯絡電話
(02)29684131#411
機關代碼
A.10.3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聯絡人
蘇彩卉
聯絡電話
(02)29684131#411
傳真號碼
(02)29684132
電子郵件信箱
nocsh4111@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3,5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7/23
原公告日
115/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7/28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9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萬元整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文書組(22057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4日曆天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3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分段開標方式辦理,先辦理資格及服務建議書審查,資格及規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且平均分數達及格標準之廠商,始得進入價格標開標程序,其流程如下: 招標公告→電子領標→投標→資格審查→審查會議→議價→決標→簽約 (一)資格審查:115年7月29日上午9時整,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舉行。 (二)審查會議:(暫定)115年8月4日上午9時,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舉辦。 二、新增標單封部分 (一)本標單封須俟證件封審查合格後,方能開啟。 (二)本封套請裝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採購標單(含總表、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等)。 註:凡公共工程採購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以上者,廠商另須檢附其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規定製作之電子檔磁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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