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eawind56@immigratio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機關廣平大樓10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一樓收文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規劃、設計:廠商應於本署通知起45個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含20天基本設計及25天細部設計。2、監造服務自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4、有效期間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建築師事務所: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開業證書。
2、有效期間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4、有效期間內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建築師事務所: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 開業證書。
2、 有效期間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納稅之證明。
三、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郵件: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四、本案招標文件新增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專勤隊辦公廳舍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該份資料僅為初稿內容,供撰寫企劃書參考,與定稿最終資料仍有部分待修改);契約書條款第8條履約管理第14點有關監造者留駐工地期間由每週20小時改為每週10小時
五、本案需求單位承辦人:基隆市專勤隊陳先生02-24287172-20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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