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eawind56@immigratio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期間之後續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48萬3,300元整,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地下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一樓收文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營業項目需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維護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於114年12月9日簽奉核准更正招標公告,更正內容為新增切結書檔案
(檔名:12.2-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切結書-1141209更),另延長至114年12月17日下午4時開標(截止投標日:114年12月16日下午5時),敬請下載最新文件
二、廠商營業項目需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維護業。
三、本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本署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信箱: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