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110213 已決標公告

中區事務大隊南投收容所庇護大樓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內政部移民署 決標日:111/03/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駿宏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8,334
原始預算
$ 2,508,33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代碼 A.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麗仙
聯絡電話 (02)23889393#2751
機關代碼 A.1.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聯絡人 李麗仙
聯絡電話 (02)23889393#2751
傳真號碼 (02)23810102
電子郵件信箱 sunny570302@immigratio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3/16
原公告日 111/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2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0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樓收文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及設計,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具之資格文件如下: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營業項目需包括「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且營業範圍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任一項之技術服務 2.顧問公司登記證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5.納稅證明。 6.信用證明。 (二)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 (三)技師事務所 (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信箱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二、本案履約期限: 1.規劃及設計:決標翌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2.監造: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本案計價方式係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預算金額250萬8,334元整係以工程預算建造費用之8.67%計算。 四、本專案申請經費未獲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核定後始決標生效。 五、111年3月15日修正投標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敬請下載更新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移民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代碼 A.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麗仙
聯絡電話
(02)23889393#2751
機關代碼
A.1.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聯絡人
李麗仙
聯絡電話
(02)23889393#2751
傳真號碼
(02)23810102
電子郵件信箱
sunny570302@immigratio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3/16
原公告日
111/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2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0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樓收文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及設計,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具之資格文件如下: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營業項目需包括「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且營業範圍包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任一項之技術服務 2.顧問公司登記證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5.納稅證明。 6.信用證明。 (二)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 (三)技師事務所 (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信箱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二、本案履約期限: 1.規劃及設計:決標翌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2.監造: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本案計價方式係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預算金額250萬8,334元整係以工程預算建造費用之8.67%計算。 四、本專案申請經費未獲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核定後始決標生效。 五、111年3月15日修正投標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敬請下載更新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移民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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