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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1622@immigratio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本署10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本署1樓收文中心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如下:
(一)營業項目具有「J202010產業教育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任一項之公司行號。
(二)成立宗旨或任務具有「社會工作」、「社會福利」、「人才培訓」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三)設有「語文」、「教育」或「社會福利」等相關系、所、院、中心之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二、廠商投標時應檢具之資格文件如下:
(一)屬公司行號者:「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及「信用證明文件」。
(二)屬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者:「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最近一期營業稅完(免)稅證明或具前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及「信用證明文件」。
(三)屬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者:「學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及「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聯絡資訊:
1.採購程序:本署秘書室田先生,電話:(02)2388-9393分機2767。
2.需求規格、履約內容或現場勘查:本署移民事務組黃先生,電話:(02)2388-9393分機258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