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CW1622@immigratio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本署10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本署1樓收文中心
履約期限
108年3月18日至108年11月15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與採購標的相關營利事業登記項目(餐飲類、餐館類或烹調類等相關項目)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丙級(含)以上廚師技術士證照。
(五)廚師技術士之有效期限內廚師證書。
(六)廚師技術士聘雇證明文件(屬廠商聘僱員工者應檢附相關聘僱證明文件,如為負責人免附)。
(七)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如針對本案招標文件或投標方式等採購程序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署秘書室田先生(電話:02-23889393分機2767);如係對需求規格或履約執行等履約內容有相關問題或欲至現場勘查者,則請逕電洽本署訓練中心嚴先生(電話:02-22396500分機806)詢問或安排前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