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W1622@immigration.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機關廣平大樓10樓國際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機關廣平大樓1樓收文中心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7年9月30日止或契約價金總額用罄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台灣富士軟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邁達特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廠商,因發現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情形,經機關於113年9月27日分別通知將依該法相關規定刊登至政府採購公報,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100288號令,前開5家廠商不得參與本案採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具有「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任一項。
二、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343號,電子信箱: 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三、本案聯絡資訊:
(一) 採購程序及招標文件:秘書室田先生,電話:(02)2388-9393分機2767。
(二) 需求規格及履約內容:移民資訊組張小姐,電話:(02)2388-9393分機239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