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q3473@immigratio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翌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擴充至本工程發包工程費預算金額,以因應不可預見之新增工項或數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0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1樓收文中心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翌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廠商納稅證明。
5.廠商信用證明。
其他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機關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臺北郵政14-434號;電子信箱ethics@immigration.gov.tw;電話:02-23701710、傳真:02-23707069)。
2.如欲至本案實地勘查,請於前1日與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科員鍾先生聯繫(06-5813019#371)。
3.招標文件修正如下:
(2)圖說
(6)總表、工程明細表及單價分析表
(9)投標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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