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CW1622@immigratio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本署10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0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本署收文中心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翌日起3日內申報開工,開工日起75工作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與採購標的相關營利事業登記項目之室內裝修業或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a.室內裝修業:應檢具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內政部核發之建築物室內裝修登記證及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b.綜合營造業:應檢具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及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三)廠商納稅證明。
(四)廠商信用證明。
(五)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如針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或投標方式等採購事項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署秘書室田先生(電話:02-23889393分機2767);如係對需求內容、規格或履約執行等履約事項有相關問題或欲至現場勘查者,則請逕電洽本署中區事務大隊郭小姐(電話:04-22608377分機220)詢問或安排前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