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898 - 113年至116年國家公園中程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1F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總收發(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高雄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
二、投標廠商應繳驗之證明文件:
1.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須含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或土木包工業:承攬工程手冊(須含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獎懲紀錄)。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5.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6.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三、本採購經費由115年度法定預算支應,惟115年度預算未經立法院核定,或經相關程序刪減(除),則本處有權暫停或終止契約,或辦理契約變更,機關無需負擔違約責任;另倘遇有年度預算未及通過,無法依約撥付致有遲延時,廠商亦不得據以向機關求償。
四、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
1、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
辦理。
2、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3、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繳納者,受款人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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