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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m101@np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1F開標室(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本處行政室總收文(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為定量財物一次性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具有乙級電信工程登記執照(含以上)、網路架設乙級技術士(含以上)及通訊技術(電信線路)乙級技術士(含以上)之從業人員
附加說明
1.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2.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之相關消息。
3.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本採購不舉行說明會,請投標廠商注意招標文件內規定並逕行前往現場勘查估價後再報價。
6.投標文件,請參照所附之「投標文件審查表」、「投標須知」等投標文件之規定提供文件及填列說明,不符合前述文件規定者,將依「投標須知」或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7.投標資格補充說明: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三、依法取得乙級電信工程(含以上)認證之合法設立公司,且從業人員具有網路架設乙級技術士(含以上)及通訊技術(電信線路)乙級技術士(含以上)之資格。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