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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3.97.11.4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道路養護工程處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942 - 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工作為50工作天;監造工作自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請檢附下列文件影本: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檢附下列文件影本:
(1)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項目應具有土木、結構,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4)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或結構技師)
(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明相符)。
3. 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請檢附下列文件影本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 景觀專業相關公司,請檢附下列文件影本:
(1)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營業項目代碼須為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之公司或提供景觀設計服務之相關業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