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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含後續擴充(擬保留增購之項目為同契約第2條規定之技術服務),由甲方通知且獲乙方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如下:
1.期間上限:113年12月31日。
2.金額或數量上限: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萬元整(依契約決標時議定之服務費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1樓開標室(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全案履約期限為自簽約起至工程案完工驗收後止且無待解決事項,餘各工作項目期限依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並須提供下列之有效證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影本)
(3)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正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須提供下列之有效證件: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
(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4)相關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明相符)。(影本)
(5)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正本)
(6)切結書2(執業技師之責任)。(正本)
3.專業技師事務所,並須提供下列之有效證件::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正本)
4.景觀專業相關公司,並須提供下列之有效證件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營業項目代碼須為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之公司。(影本)
(2)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正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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