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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臺中都會公園管理站(臺中市西屯區都會園路1215巷1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臺中都會公園管理站(臺中市西屯區都會園路1215巷14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113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刪減,機關得隨時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依經費變動情形與廠商協議後進行契約變更。
二、截標日、開標日倘遇颱風或其他因素而政府宣佈停止上班則須延至上班日辦理。
三、領(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等相關消息。
四、請詳閱招標文件,未盡事宜或有疑義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五、投標廠商須符合資格文件審查,才得以參加後續之評審。本處將於開標後通知審查合格之廠商,召開評審會議。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於評審當日會議開始前到場,以抽籤決定簡報順序,廠商未於規定時間內到場者,由主席代為抽籤。請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之「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六、現場投標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七、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與篡改。
八、本處政風電話:07-5221010#538。
九、本案投標、開標與議價之辦理地點為臺中都會公園管理站(臺中市西屯區都會園路1215巷140號),評審會議於高雄處本部(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召開。
十、為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本案簽約機關名稱自112年9月20日後更改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
十一、投標資格補充說明
(一)、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技師事務所,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1)技師執業執照。(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2.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並可提供土木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3)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4)土木技師執業執照(執業執照所載之公司需與其登記證相符)。
3.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1)建築師開業證書。(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團體、公司行號,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等同等性質之證明。(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凡符合上述基本資格1、2、3或4者均可投標。
(二)、證明文件:廠商納稅與信用之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其餘詳投標須知與招標文件)。
(三)、其他應繳交文件
(1)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2)切結書2(執業技師之責任,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才須繳交)(3)投標廠商聲明書。(4)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5)企劃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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