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906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環境清潔勞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寶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58,700
原始預算
$ 4,812,570
底價金額
$ 4,768,000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3.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先生(東吉)/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9991109#073601853
機關代碼 A.1.3.7
單位名稱 東吉管理站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
聯絡人 徐先生(東吉)/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9991109#073601853
傳真號碼 (07)3601839
電子郵件信箱 kyc@np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購領,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5 10:00
開標地點 811⾼雄市楠梓區德⺠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地點離島,工作受限天候及海況,為免廠商得標未能履約而要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其營業項⽬須與採購標的相關。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核發該廠商系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3.採購標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 6.服務建議書10 份(含單價分析表)。 7.參選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填) 8.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填) 9.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0.投標封 餘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先生(東吉)/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9991109#073601853
機關代碼
A.1.3.7
單位名稱
東吉管理站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
聯絡人
徐先生(東吉)/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9991109#073601853
傳真號碼
(07)3601839
電子郵件信箱
kyc@np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購領,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4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5 10:00
開標地點
811⾼雄市楠梓區德⺠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地點離島,工作受限天候及海況,為免廠商得標未能履約而要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其營業項⽬須與採購標的相關。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核發該廠商系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3.採購標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 6.服務建議書10 份(含單價分析表)。 7.參選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填) 8.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免填) 9.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0.投標封 餘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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