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開標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本處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本處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學術研究單位。
(二)應檢附文件:
如係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研究機構,應出具該校(機構)授權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同意書或公文,或逕於服務建議書封面蓋用印信或圖記。如係其他研究機構、顧問機構、法人組織等學術研究團體,除比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公立研究機構辦理外,應另出具其向主管機關立案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變更契約或終止契約。可能之變更項目包括:調整履約期間、延遲付款、刪減採購工項或終止契約等,經雙方合意後變更,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2.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其他廠商應檢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依式填寫完整並由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2)電子領標憑據
*更正公告更正部分:延後開標時間至同日下午2時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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