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all0801@np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開標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本處行政中心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業項目需與該業相關,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同時具有E601010電器承裝業及J101010廢(污)水處理業。
附加說明
1、本案適用最有利標招標,採序位法(固定價格)辦理,請詳閱評選須知相關規定。
2、參選單位應準備服務建議書10份(A4規格)連同相關資格證明文件於規定時間內逕寄本處收發室(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3、本⼯程需參照公共⼯程施⼯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4、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部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數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5、公職⼈員或其關係⼈,不得與公職⼈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員之關係⼈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 (⼀)公職⼈員之配偶或共同⽣活之家屬。 (⼆)公職⼈員之⼆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 (四)公職⼈員、第⼀款及第⼆款所列⼈員擔任負責⼈、董事、監察⼈或經理⼈之營利事業。(請⾄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服務 > 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團體)關係⼈⾝分揭露表下載專區)。
6、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