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1140808 已決標公告

太魯閣牌樓歷史建築修復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昌興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98,000
原始預算
$ 1,638,131
底價金額
$ 1,638,000
決標折數
97.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郁儀
聯絡電話 (03)8621100#403
機關代碼 A.1.3.4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聯絡人 吳郁儀
聯絡電話 (03)8621100#403
傳真號碼 (03)8621481
電子郵件信箱 wiiwu@np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8 09:00
開標時間 114/09/18 10:00
開標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基本資格 1.營業項⽬及代碼為「E102011」⼟⽊包⼯業或已依營造業法領得營業項⽬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號。 2.應附證明文件:⼟⽊包⼯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程⼿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前⼀期或最近⼀期) 3.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證件不⿑、未依法換證或所附證件內容未依規定明確註明者不予接受。 三、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四、本案為歷史建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辦法】第12條規定,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五、本案傳統匠師資格⼯項:彩繪。 六、本案應置工地負責人,資格: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傳統彩繪匠師簡歷、資格證明文件、同意參與切結書;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培訓班結業證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廠商應於領標截⽌期限內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1.電⼦領標250元,電⼦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web.pcc.gov.tw(⾃⾏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處查驗。 【收受標件地點期限】 於截標時間前寄達本處收發室(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決標⽅式】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斟酌投寄標單時間。 2.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上班時間內⾄本處環境 維護科要求補⾜,逾期本處概不受理。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採購法相關規定。 4.本案提供電⼦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到場辦理,否則視 為放棄比減價。 5.本⼯程須參照公共⼯程施⼯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6.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7.24⼩時檢舉中⼼地址:台北市中⼭區松江路318號5樓。內政部政風處檢舉郵政信箱:1005臺北市中政區徐州路5號5樓。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政風室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3段1巷1號,電話:02-37073868 8.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處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9.公職⼈員或其關係⼈,不得與公職⼈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員之關係⼈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公職⼈員之配偶或共同⽣活之家屬。(⼆)公職⼈員之⼆親等以內親屬。(三)公職⼈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四)公職⼈員、第⼀款及第⼆款所列⼈員擔任負責⼈、董事、監察⼈或經理⼈之營利事業。(請⾄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服務 > 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團體)關係⼈⾝分揭露表下載專區) 10.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郁儀
聯絡電話
(03)8621100#403
機關代碼
A.1.3.4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聯絡人
吳郁儀
聯絡電話
(03)8621100#403
傳真號碼
(03)8621481
電子郵件信箱
wiiwu@np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9/18 09:00
開標時間
114/09/18 10:00
開標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基本資格 1.營業項⽬及代碼為「E102011」⼟⽊包⼯業或已依營造業法領得營業項⽬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號。 2.應附證明文件:⼟⽊包⼯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程⼿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前⼀期或最近⼀期) 3.符合各⽬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證件不⿑、未依法換證或所附證件內容未依規定明確註明者不予接受。 三、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四、本案為歷史建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辦法】第12條規定,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五、本案傳統匠師資格⼯項:彩繪。 六、本案應置工地負責人,資格: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傳統彩繪匠師簡歷、資格證明文件、同意參與切結書;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培訓班結業證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廠商應於領標截⽌期限內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1.電⼦領標250元,電⼦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web.pcc.gov.tw(⾃⾏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處查驗。 【收受標件地點期限】 於截標時間前寄達本處收發室(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決標⽅式】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斟酌投寄標單時間。 2.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上班時間內⾄本處環境 維護科要求補⾜,逾期本處概不受理。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採購法相關規定。 4.本案提供電⼦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到場辦理,否則視 為放棄比減價。 5.本⼯程須參照公共⼯程施⼯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6.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7.24⼩時檢舉中⼼地址:台北市中⼭區松江路318號5樓。內政部政風處檢舉郵政信箱:1005臺北市中政區徐州路5號5樓。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政風室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3段1巷1號,電話:02-37073868 8.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處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9.公職⼈員或其關係⼈,不得與公職⼈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員之關係⼈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公職⼈員之配偶或共同⽣活之家屬。(⼆)公職⼈員之⼆親等以內親屬。(三)公職⼈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四)公職⼈員、第⼀款及第⼆款所列⼈員擔任負責⼈、董事、監察⼈或經理⼈之營利事業。(請⾄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 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服務 > 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團體)關係⼈⾝分揭露表下載專區) 10.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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