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ick@taroko.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工程採購之後續擴充說明
一、 後續擴充期間:原契約工程驗收合格前。
二、 後續擴充金額:約新臺幣405萬元。
三、 後續擴充項目:
(一) 台地延伸步道棧道修繕:
1. 原損壞棧道拆除及廢棄物運棄
2. 棧道基礎工程
3. 木紋仿木棧道
4. 棧道護欄
四、後續擴充項目之施工期限於議價時另議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者:
1.依營造業法領得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
2.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應附證明文件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前一期或最近一期),詳如投標須知及投標證件審查表),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證件不齊、未依法換證或所附證件內容未依規定明確註明者不予接受。
三、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廠商應於領標截⽌期限內,電⼦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電⼦領標250元,電⼦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
web.pcc.gov.tw(⾃⾏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
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
利本處查驗。
【收受標件地點期限】 於截標時間前寄達本處指定之專⽤郵政信箱(花蓮縣
新城郵局6-26號信箱)或專⼈送達本處收發室(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
291號)。
【決標⽅式】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斟酌投寄標單時間。
2、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上班時間內⾄本處環
境維護科要求補⾜,逾期本處概不受理。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招標文件、採購法相關規定。
4、本案提供電⼦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到場辦理,否則
視為放棄比減價。
5、本⼯程須參照公共⼯程施⼯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辦理。
6、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解除採購契約並依
法處理。
7、24⼩時檢舉中⼼地址:台北市中⼭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內政部政風處檢
舉郵政信箱:1005臺北市中政區徐州路5號5樓。
8、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處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
9、公職⼈員或其關係⼈,不得與公職⼈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
賣、租賃、承攬等交易⾏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5條處罰,公職⼈員之關係⼈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公職⼈員之
配偶或共同⽣活之家屬。(⼆)公職⼈員之⼆親等以內親屬。(三)公職⼈員或其
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四)公職⼈員、第⼀款及第⼆款所列⼈員擔任負責
⼈、董事、監察⼈或經理⼈之營利事業。(請⾄內政部政風處網站下載,下載
路徑為內政部政風處網站 / 為⺠服務 > 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公職⼈員
及關係⼈⾝分關係揭露公開專區 > (採購廠商及受補助個⼈團體)關係⼈⾝分揭
露表下載專區)
10、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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