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50205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擎天崗轄區及龍鳳谷轄區災害緊急搶修及公共設施整建維修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訊暘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80,000
原始預算
$ 7,200,000
底價金額
$ 7,010,000
決標折數
98.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佳文
聯絡電話 (02)28613601#508
機關代碼 A.1.3.3
單位名稱 環境維護科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聯絡人 藍佳文
聯絡電話 (02)28613601#508
傳真號碼 (02)28610104
電子郵件信箱 a194@np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履約期間,保留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期限為1年、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20萬元整。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即後續擴充之單價及計價方式比照原契約),並以換文方式確認相關事項,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10
原公告日 115/0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03 09:30
開標時間 115/03/03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國116年3⽉31⽇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合格之⼟⽊包⼯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1.投標須知 第一節總則: 27點、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5年3月3日上午10時。 60點、(2)決標方式為:■(2-5)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62點、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履約期間,保留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期限為1年、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20萬元整。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即後續擴充之單價及計價方式比照原契約),並以換文方式確認相關事項,免召開議價會議。 81點、投標文件須於115年3月3日9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 11209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總收文)。 第七節履約保證金及差額保證金:一、履約保證金:(一)得標廠商訂約時,應繳納契約金額之百分之【 10 】(未載明者,百分之十)之履約保證金。 2.採購契約: 第3條第6款: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履約期間,保留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期限為1年、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20萬元整。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即後續擴充之單價及計價方式比照原契約),並以換文方式確認相關事項,免召開議價會議。 第9條第4款第1目:廠商應於開工前1日(未載明者,為決標後30日與開工前1日其中較早者)提送…施工風險評估報告表…。 3.投標證件審查表:審查文件項目新增「工程標單」。 4.投標封: 截止收件時間:115年3月3日上午9時30分前 開標時間:115年3月3日上午10時整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截止期限115年3月3日上午09:30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處(環境維護科)面購(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05:00時止,例假日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5年度擎天崗轄區及龍鳳谷轄區災害緊急搶修及公共設施整建維修工程(開口契約)」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15年3⽉3日上午09:30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開標時間地點):115年3月3日上午10:00於本處地下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其他): 1.⼯址位處⼭區多雨霧天,⼯期及安全等廠商應詳加考量,⼯程現場請廠商自⾏前往勘察。餘另詳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本⼯程應於機關通知⽇次⽇起10⽇曆天內開⼯,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6年3月31日內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4.本工程施工中不得任意損毀既有設施、地貌及林相或濫伐樹木等情事,嚴禁使用大型機具或車輛搬運物料,若有損毀應負責修復還原。 5.本⼯程依實作數量結算(詳⾒契約書第3條規定)。 6.本案由115~116年預算支應,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1,440萬元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3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藍佳文
聯絡電話
(02)28613601#508
機關代碼
A.1.3.3
單位名稱
環境維護科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聯絡人
藍佳文
聯絡電話
(02)28613601#508
傳真號碼
(02)28610104
電子郵件信箱
a194@np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履約期間,保留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期限為1年、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20萬元整。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即後續擴充之單價及計價方式比照原契約),並以換文方式確認相關事項,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2/10
原公告日
115/0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03 09:30
開標時間
115/03/03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國116年3⽉31⽇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合格之⼟⽊包⼯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1.投標須知 第一節總則: 27點、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5年3月3日上午10時。 60點、(2)決標方式為:■(2-5)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62點、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履約期間,保留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期限為1年、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20萬元整。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即後續擴充之單價及計價方式比照原契約),並以換文方式確認相關事項,免召開議價會議。 81點、投標文件須於115年3月3日9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 112092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總收文)。 第七節履約保證金及差額保證金:一、履約保證金:(一)得標廠商訂約時,應繳納契約金額之百分之【 10 】(未載明者,百分之十)之履約保證金。 2.採購契約: 第3條第6款: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履約期間,保留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期限為1年、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20萬元整。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即後續擴充之單價及計價方式比照原契約),並以換文方式確認相關事項,免召開議價會議。 第9條第4款第1目:廠商應於開工前1日(未載明者,為決標後30日與開工前1日其中較早者)提送…施工風險評估報告表…。 3.投標證件審查表:審查文件項目新增「工程標單」。 4.投標封: 截止收件時間:115年3月3日上午9時30分前 開標時間:115年3月3日上午10時整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凡欲購買之廠商應自公告日起至領標截止期限115年3月3日上午09:30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處(環境維護科)面購(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05:00時止,例假日停售)或郵購(以落地郵戳為憑)投標文件以及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現場購領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郵購者請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國家公園管理處」為抬頭之郵政匯票寄(送)達本處,並請附回郵郵資郵票72元整,郵購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5年度擎天崗轄區及龍鳳谷轄區災害緊急搶修及公共設施整建維修工程(開口契約)」招標文件、詳細地址(郵遞區號),領標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收受招標文件地點):本處⾏政室收發單位,請於115年3⽉3日上午09:30前以郵遞寄達或以專人送達本處,逾期無效 (以本處收發單位登錄收件時間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開標時間地點):115年3月3日上午10:00於本處地下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其他): 1.⼯址位處⼭區多雨霧天,⼯期及安全等廠商應詳加考量,⼯程現場請廠商自⾏前往勘察。餘另詳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 2.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80%,機關認為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3.本⼯程應於機關通知⽇次⽇起10⽇曆天內開⼯,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6年3月31日內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規定) 4.本工程施工中不得任意損毀既有設施、地貌及林相或濫伐樹木等情事,嚴禁使用大型機具或車輛搬運物料,若有損毀應負責修復還原。 5.本⼯程依實作數量結算(詳⾒契約書第3條規定)。 6.本案由115~116年預算支應,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1,440萬元整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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