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A.1.3.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屋頂及防水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A.1.3.3 |
| 單位名稱 | 環境維護科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 北投區 陽明山竹子湖路1之20號 |
| 聯絡人 | 藍佳文 |
| 聯絡電話 | (02) 28613601 #508 |
| 傳真號碼 | (02) 28610104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4/05/26 14: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3050206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北投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54960363 |
| 廠商名稱 | 灃約營造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綜丙R字第R00106-000號 |
| 廠商地址 | 600 嘉義市 西區 永和里1鄰康樂街229號 |
| 廠商電話 | (02) 26369383 |
| 決標金額 | 2,15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3/05/16 - 113/12/04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3年度陽明書屋房屋及周邊設施整修工程 (第1次變更設計新增項目議價)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灃約營造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163,400元 |
| 底價金額 | 2,150,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150,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4/05/26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4/06/09 |
| 契約編號 | 113050206-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2,15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A.1.3.3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
| 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限制性招標邀請原「113年度陽明書屋房屋及周邊設施整修工程」施工廠商「灃約營造有限公司」辦理新增項目議價事宜,因屬洽原施工廠商辦理議價作業,廠商資格業於原工程採購案確定,且經查亦非屬拒絕往來廠商,本案於114年5月19日簽奉機關首長核可,不開資格標,逕開價格標辦理議價事宜。 2.本案底價金額為新臺幣215萬元整。(預算新臺幣216萬6,871元整) 3.灃約營造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 2,163,400 元整,經參酌廠商報價重新訂定底價,該公司第 1 次減價結果為願以底價承攬,合於底價以內,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 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布決標,於完成決標紀錄後,將決標結果及底價金額刊登於決標公告,並以書面通知投標廠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