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機關保留於履約期限內擴充增購各類勞務項目於新台幣100萬元(含)以內額度之權利。屬原契約項目者,按契約條件及價金施作及核付價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契約,免召開議價會議。
2.屬新增項目者,得依採購法第46條相關規定訂定底價,辦理新增項目議價作業,或由得標廠商提供報價單,經機關審核後併案施作(15萬以上應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本處行政中心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專人或由郵寄送達本處總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凡政府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備齊下列資格證件均可參加投標:
1.營造業登記證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
證明者,為營業繳稅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章之主最
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
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之登記
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切結書。
5.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遊憩服務科 戴家川 08-8861321轉23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