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臺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寄至本處。信封上註明郵購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113年度「後壁湖浮棧橋清運工作」勞務採購案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專人或郵寄送達本處總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含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領有政府機關核准合格之甲、乙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之業者;且其許可證上所記載許可清除、處理之廢棄物種類須包含本處待清除、處理之廢棄物,且需提出有效之許可證供審查(惟廠商在履約期間若許可證有效期滿,則應於期滿一週前取得展延許可,否則終止契約,並按政府採購法辦理)。但投標者若為清除機構應於得標後一個月期間內辦妥處理機構同意處理甲方廢棄物之證明文件或經政府機關核准處理廢棄物場(廠)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相關廠商。備妥下列資格證件後均可參加投標: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料影本(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本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廢棄物清理許可證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除處理文件」(契約有效期限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以上投標證明文件1~3項均得以影本查驗,如有偽造情事,需自負法律責任。
上列投標文件不允許投標後補件,開標後經審查結果,上列應附證明文件不全者,依招標文件規定列為不合格標,廠商投標前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為配合業務需求,本案第一次公開徵求結果,如提供書面報價及企劃書之廠商不足3家時,擬依據採購法相關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2.需求單位及連絡人:本處後壁湖管理站-李志成,電話08-886704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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