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4-113-01-528 已截止

「113年度園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含野生動物侵襲責任、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委辦勞務案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公告日:113/03/22 截止日:113/03/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8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03/2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幼君(遊憩服務科黃技士元宏#294)
聯絡電話 (08)8861321#299
機關代碼 A.1.3.1
單位名稱 遊憩服務科
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聯絡人 劉幼君(遊憩服務科黃技士元宏#294)
聯絡電話 (08)8861321#299
傳真號碼 (08)8862047
電子郵件信箱 andie@ktn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臺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寄至本處。信封上註明郵購「113年度園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含野生動物侵襲責任、 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委辦勞務案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電子 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9 14:00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專人或郵寄送達本處總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4月1日0時00分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00分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履約期限改為自「113年4月1日0時00分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00分止 1.本案需求單位及連絡人:遊憩服務科-黃元宏;電話:08-8861321轉294 2.本案依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二次以後之開標,得不受採購法第48條第1項三 家廠商之限制。 廠商應繳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需有「H大類H501保險業」者。 2、廠商納稅證明:(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3)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3、廠商聲明書(正本)。 以上投標證明文件1~2項均得以影本查驗,如有偽造情事,需自負法律責任。上列投標文件不允許投標後補件,開標後經審查結果,上列應附證明文件不全者,依招標文件規定列為不合格標,廠商投標前務請逐一檢視,詳加核對,俾免缺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幼君(遊憩服務科黃技士元宏#294)
聯絡電話
(08)8861321#299
機關代碼
A.1.3.1
單位名稱
遊憩服務科
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聯絡人
劉幼君(遊憩服務科黃技士元宏#294)
聯絡電話
(08)8861321#299
傳真號碼
(08)8862047
電子郵件信箱
andie@ktn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臺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寄至本處。信封上註明郵購「113年度園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含野生動物侵襲責任、 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委辦勞務案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電子 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3/03/29 14:00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專人或郵寄送達本處總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4月1日0時00分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00分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履約期限改為自「113年4月1日0時00分起」至113年12月31日24時00分止 1.本案需求單位及連絡人:遊憩服務科-黃元宏;電話:08-8861321轉294 2.本案依公開招標方式辦理第二次以後之開標,得不受採購法第48條第1項三 家廠商之限制。 廠商應繳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需有「H大類H501保險業」者。 2、廠商納稅證明:(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3)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3、廠商聲明書(正本)。 以上投標證明文件1~2項均得以影本查驗,如有偽造情事,需自負法律責任。上列投標文件不允許投標後補件,開標後經審查結果,上列應附證明文件不全者,依招標文件規定列為不合格標,廠商投標前務請逐一檢視,詳加核對,俾免缺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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