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4-112-01-178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墾丁國家公園廢棄物清運勞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億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89,600
原始預算
$ 2,153,000
底價金額
$ 1,789,6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惠卿
聯絡電話 (08)8861321#298
機關代碼 A.1.3.1
單位名稱 遊憩服務科
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聯絡人 蔡惠卿
聯絡電話 (08)8861321#298
傳真號碼 (08)8862047
電子郵件信箱 thc@ktn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新臺幣300元及郵資72元、大型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時間以郵戳為憑。郵件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3年度墾丁國家公園廢棄物清運勞務採購」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3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專人或郵寄本處行政中心總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含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領有政府機關核准合格之甲、乙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之業者;且其許可證上所記載許可清除、處理之廢棄物種類須包含本處待清除、處理之廢棄物,且需提出有效之許可證供審查(惟廠商在履約期間若許可證有效期滿,則應於期滿一週前取得展延許可,否則終止契約,並按政府採購法辦理)。投標者若為清除機構應於得標後一個月期間內辦妥處理機構同意處理甲方廢棄物之證明文件或經政府機關核准處理廢棄物場(廠)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相關廠商。備妥下列資格證件後均可參加投標: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料影本(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本代之)。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 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廢棄物清理許可證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除處理文件」(契約有效期限內)。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需求單位及聯絡人:遊憩服務科、黃元宏、08-8861321轉294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惠卿
聯絡電話
(08)8861321#298
機關代碼
A.1.3.1
單位名稱
遊憩服務科
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聯絡人
蔡惠卿
聯絡電話
(08)8861321#298
傳真號碼
(08)8862047
電子郵件信箱
thc@ktn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新臺幣300元及郵資72元、大型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於領標截止期限內郵寄至「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時間以郵戳為憑。郵件信封上請註明郵購「113年度墾丁國家公園廢棄物清運勞務採購」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3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專人或郵寄本處行政中心總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含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領有政府機關核准合格之甲、乙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之業者;且其許可證上所記載許可清除、處理之廢棄物種類須包含本處待清除、處理之廢棄物,且需提出有效之許可證供審查(惟廠商在履約期間若許可證有效期滿,則應於期滿一週前取得展延許可,否則終止契約,並按政府採購法辦理)。投標者若為清除機構應於得標後一個月期間內辦妥處理機構同意處理甲方廢棄物之證明文件或經政府機關核准處理廢棄物場(廠)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相關廠商。備妥下列資格證件後均可參加投標: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資料影本(廠商得列印已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本代之)。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 檢附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廢棄物清理許可證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輔導設置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清除處理文件」(契約有效期限內)。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需求單位及聯絡人:遊憩服務科、黃元宏、08-8861321轉294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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