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臺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寄至本處。信封上註明郵購「113年度墾丁國家公園鵝鑾鼻步道中英文解說牌製作更新」委辦勞務案』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
開標地點
本處行政中心會議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由專人或郵寄送達本處總收發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需求單位及連絡人:環境維護科-陳茂昌;電話:08-8861321轉318
2.本案以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辦理,為配合業務需求,本案第一次公開徵求結果,如提供書面報價及企劃書之廠商不足3家時,擬依據採購法相關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凡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含解說、廣告牌面之美工設計、印刷、製作等相關廠商均可參加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繳稅款書收據聯或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章之主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開立之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之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之聲明書、切結書。
以上參審證明文件1.~3.項均得以影本查驗,如有偽造情事,需自負法律責任。
上列投標文件不允許投標後補件,開標後經審查結果,上列應附證明文件不全者,依招標文件規定列為不合格標,廠商投標前務請逐一檢視,詳加核對,俾免缺漏。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