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二段342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案號
110-C303-01-02-9104-218-0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原招標機關為內政部營建署,112年9月20日組織改造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則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定本署之技術服務契約。
其他: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明水路618號6樓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3/05/14 - 115/12/31 (預估)
其他:品項名稱
內政部資訊服務大樓重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第1次契約變更(規劃設計監造作業部分)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契約編號
110-C303-01-02-9104-218-1
其他: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否
其他: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否
其他:估算方式
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款、細則第54條之1、契約第4條第14款等有關規定,採不訂底價,依原契約費率辦理議價、決標。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本案為契約變更,原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否
1 .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並納入生態範疇相關指標之建築工程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
其他:附加說明
本件係「內政部資訊服務⼤樓重建⼯程」配合發包施⼯費之預算⾦額變更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價⾦辦理契約變更。
配合發包施⼯費之預算⾦額變更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價⾦:
(1)按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得不訂底價,同法施行細則第54條之1依本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辦理者,得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 因技服契約第4條第14款之規定,「若有新增工程經費時,考量新增工程經費與原採購工程經費之委託範圍難以切割,其規劃設計服務費依契約第3條規定辦理。」故本案發包施工費增加工程經費依前揭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按契約第3條所訂費率辦理議價決標,不再訂底價。
其他:2
類所列各級費率[96.64%]核計為2,416萬7,982元,共計增加規劃設計及監造費500萬3,846元。
(3)決標⾦額新臺幣500萬3,8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