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4000042166031010 已截止

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促進民間參與暨統包工程營運委託專業管理服務(併案)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公告日:114/12/18 截止日:115/0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24,4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1/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佳棋
聯絡電話 (04)22188558#512
機關代碼 A.1.2.5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張佳棋
聯絡電話 (04)22188558#512
傳真號碼 (04)22188581
電子郵件信箱 annzhang@nl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4,4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合併以下兩個採購案,相關規定如下: (1)「促進⺠間參與臺中市福⽥⽔資源回收中⼼再⽣⽔供應中科臺中園區委託履約管理專業服務第⼀期」後續擴充以1年為限,⾦額以新臺幣2,300萬元為上限。 (2)「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統包工程整體營運委託專案管理服務」後續擴充以2年為限,⾦額以360萬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4400004216603101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6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9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薪資指數,就漲跌幅超過百分之⼆點五之部分,調整契約價 ⾦。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並符合下列條件者:(一)營業範圍具有土木或水利或環工等相關工程技術事項,並依規定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工程顧問業;以技師事務所投標者,應為土木或水利或環工技師事務所,負責人並為各該所屬土木或水利或環工技師公會之有效會員。(二)除前款規定外,中科案尚須符合以下2款規定之事務所或公司組成合作團隊(分包廠商須簽訂合作意願書,合作意願書詳附件3):1.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並為公會之有效會員。2.會計師事務所、金融業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其中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並為公會之有效會員;金融業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營業項目須包含金融、投資顧問業或管理顧問業(H1、H8、I102、I103))。二、計畫主持人應大學畢業具有20年或碩士18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其中應含專案管理或促參案件履約管理或辦理促進民間參與案件2年以上經驗,並具有土木、環工、水利、機械或電機/電子等類科其中1項之技師資格。應附學歷、經歷證明文件與任職機構之薪資證明或勞保卡或投保資料影本。三、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四、投標廠商不得為中科案之民間機構或其協力或分包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及採總價決標, 下列2件勞務契約分別簽約: 1.「促進民間參與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供應中科臺中園區委託履約管理專業服務案第一期」(工程編號:114-4000-0421-6603-1010),發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億2,082萬元整(不含後續擴充),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億4,382萬元整,履約期限:5年,擴充上限1年。 2.「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統包工程整體營運委託專案管理服務」(工程編號:114-4000-0422-0000-1040),發包預算金額 為新臺幣360萬整(不含後續擴充),採購金額為新臺幣720萬元整,履約期限:2年,後續擴充以2年為限。 二、招標履約業主 : 1.「促進民間參與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供應中科臺中園區委託履約管理專業服務案第一期」(工程編號:114-4000-0421-6603-1010)是3方契約,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與得標廠商簽約。 2.「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統包工程整體營運委託專案管理服務」(工程編號:114-4000-0422-0000-1040)由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與得標廠商簽約。 三、本案115年補助比例尚未確定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確定後決標生效。 四、為降低利益衝突或不公平競爭之疑慮,於本分署網站公開中科案相關資料,投標廠商可自行上網站下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佳棋
聯絡電話
(04)22188558#512
機關代碼
A.1.2.5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張佳棋
聯絡電話
(04)22188558#512
傳真號碼
(04)22188581
電子郵件信箱
annzhang@nl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4,4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合併以下兩個採購案,相關規定如下: (1)「促進⺠間參與臺中市福⽥⽔資源回收中⼼再⽣⽔供應中科臺中園區委託履約管理專業服務第⼀期」後續擴充以1年為限,⾦額以新臺幣2,300萬元為上限。 (2)「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統包工程整體營運委託專案管理服務」後續擴充以2年為限,⾦額以360萬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4400004216603101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6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9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薪資指數,就漲跌幅超過百分之⼆點五之部分,調整契約價 ⾦。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並符合下列條件者:(一)營業範圍具有土木或水利或環工等相關工程技術事項,並依規定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工程顧問業;以技師事務所投標者,應為土木或水利或環工技師事務所,負責人並為各該所屬土木或水利或環工技師公會之有效會員。(二)除前款規定外,中科案尚須符合以下2款規定之事務所或公司組成合作團隊(分包廠商須簽訂合作意願書,合作意願書詳附件3):1.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並為公會之有效會員。2.會計師事務所、金融業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其中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並為公會之有效會員;金融業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營業項目須包含金融、投資顧問業或管理顧問業(H1、H8、I102、I103))。二、計畫主持人應大學畢業具有20年或碩士18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其中應含專案管理或促參案件履約管理或辦理促進民間參與案件2年以上經驗,並具有土木、環工、水利、機械或電機/電子等類科其中1項之技師資格。應附學歷、經歷證明文件與任職機構之薪資證明或勞保卡或投保資料影本。三、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四、投標廠商不得為中科案之民間機構或其協力或分包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及採總價決標, 下列2件勞務契約分別簽約: 1.「促進民間參與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供應中科臺中園區委託履約管理專業服務案第一期」(工程編號:114-4000-0421-6603-1010),發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億2,082萬元整(不含後續擴充),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億4,382萬元整,履約期限:5年,擴充上限1年。 2.「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統包工程整體營運委託專案管理服務」(工程編號:114-4000-0422-0000-1040),發包預算金額 為新臺幣360萬整(不含後續擴充),採購金額為新臺幣720萬元整,履約期限:2年,後續擴充以2年為限。 二、招標履約業主 : 1.「促進民間參與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供應中科臺中園區委託履約管理專業服務案第一期」(工程編號:114-4000-0421-6603-1010)是3方契約,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與得標廠商簽約。 2.「臺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統包工程整體營運委託專案管理服務」(工程編號:114-4000-0422-0000-1040)由臺中市政府水利局與得標廠商簽約。 三、本案115年補助比例尚未確定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確定後決標生效。 四、為降低利益衝突或不公平競爭之疑慮,於本分署網站公開中科案相關資料,投標廠商可自行上網站下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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