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電子郵件信箱
AQ6733@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適用及安全之辦公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萬5,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請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暨所屬機關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之規定者。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一)共同投標廠商(依『共同投標辦法』訂定):本工程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
1.個別營造廠商(具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依採購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二)單一廠商投標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各項證件之影本(包括各類專業分包商)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1. 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 各類專業分包商(分包廠商須簽訂合作意願書):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開業建築師。
(三)共同投標各成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各項證件之影本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1.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開業建築師」。
(四)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其他:附加說明
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
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
114年10月20日(預定決標日114年9月19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
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其他:招標文件購領
:
1.期限:114年6月13日至114年6月19日止。
2.方式: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郵遞: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2)專人送達:本分署總收文(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其他:其它
:
1.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
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不逾新台幣:611萬3,777元整。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政風處(242新北市新莊區
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電話:02-8995-3888、傳真:02-8521-292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