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4000-0324-6802-1110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促參計畫委託履約管理機構專業服務(第四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銘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800,000
原始預算
$ 36,000,000
底價金額
$ 35,8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上萱
聯絡電話 (02)89953888#3713
機關代碼 A.1.2.5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廖上萱
聯絡電話 (02)89953888#3713
傳真號碼 (02)85212923
電子郵件信箱 angel339933@nl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延續⼀年之「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促參計畫委託履約管理機構專業服務(第四期)」⼯作,⾦額以新臺幣1,200萬元(含稅) 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6/06
原公告日 114/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7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少3年,最⻑不超過4年(依契約相關條款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者,其營業範圍具有⼟⽊或⽔利或環⼯等相關⼯程技術事項,並依規定加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程顧問業;以技師事務所投標者,應為⼟⽊或⽔利或環⼯技師事務所,負責⼈並為各該所屬⼟⽊或⽔利或環⼯技師公會之有效會員。 ( ⼆)除前款規定外,尚須與符合以下2款規定之事務所或公司組成合作團隊(分包廠商 須簽訂合作意願書,合作意願書詳投標須知): 1.律師事務所,負責⼈並為公會之有效會員。 2.會計師事務所、 ⾦融業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其中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並為公會之有效會員; ⾦融業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營業項⽬ 須包含⾦融、投資顧問業或管理顧問業 (H1、H8、I102、I103))。 (三)計畫主持人應大學畢業具有12年以上或碩士畢業具有10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其中應含履約管理或促參案件履約管理或辦理促進民間參與案件2年以上經驗。 四)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五)投標廠商不得為「促進民間參與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之⺠間機構或其協⼒或分包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1.投標須知內容,修正投標須知附件 7服務費詳細分析表內容。 2.標單服務費詳細表內容。 (⼀)本分署將依本公告開標⽇期、開標地點載明之時間及地點辦理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取得進入評選之資格,本分署將擇期通知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參與評選會。評選結果簽報核定後依序與優勝廠商議價,標價在核定底價內並經簽報核定後決標。 (⼆)參考文件:本分署於網站公開「促進民間參與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已核定投資契約、興建執行計畫書及最近一期執行進度,投標廠商可⾃⾏上本署網站下載。 (三)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上萱
聯絡電話
(02)89953888#3713
機關代碼
A.1.2.5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廖上萱
聯絡電話
(02)89953888#3713
傳真號碼
(02)85212923
電子郵件信箱
angel339933@nl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延續⼀年之「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促參計畫委託履約管理機構專業服務(第四期)」⼯作,⾦額以新臺幣1,200萬元(含稅) 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6/06
原公告日
114/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7/07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少3年,最⻑不超過4年(依契約相關條款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者,其營業範圍具有⼟⽊或⽔利或環⼯等相關⼯程技術事項,並依規定加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程顧問業;以技師事務所投標者,應為⼟⽊或⽔利或環⼯技師事務所,負責⼈並為各該所屬⼟⽊或⽔利或環⼯技師公會之有效會員。 ( ⼆)除前款規定外,尚須與符合以下2款規定之事務所或公司組成合作團隊(分包廠商 須簽訂合作意願書,合作意願書詳投標須知): 1.律師事務所,負責⼈並為公會之有效會員。 2.會計師事務所、 ⾦融業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其中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並為公會之有效會員; ⾦融業或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營業項⽬ 須包含⾦融、投資顧問業或管理顧問業 (H1、H8、I102、I103))。 (三)計畫主持人應大學畢業具有12年以上或碩士畢業具有10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其中應含履約管理或促參案件履約管理或辦理促進民間參與案件2年以上經驗。 四)本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五)投標廠商不得為「促進民間參與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之⺠間機構或其協⼒或分包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1.投標須知內容,修正投標須知附件 7服務費詳細分析表內容。 2.標單服務費詳細表內容。 (⼀)本分署將依本公告開標⽇期、開標地點載明之時間及地點辦理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取得進入評選之資格,本分署將擇期通知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參與評選會。評選結果簽報核定後依序與優勝廠商議價,標價在核定底價內並經簽報核定後決標。 (⼆)參考文件:本分署於網站公開「促進民間參與桃園市中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已核定投資契約、興建執行計畫書及最近一期執行進度,投標廠商可⾃⾏上本署網站下載。 (三)餘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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