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4000-0323-1504-1040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新城(北埔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第三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隆承水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5,850,000
原始預算
$ 332,63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新瑋
聯絡電話 (02)89953888#3731
機關代碼 A.1.2.5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王新瑋
聯絡電話 (02)89953888#3731
傳真號碼 (02)85212923
電子郵件信箱 aq6753@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55花蓮縣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3-0000-0323-1504-104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4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63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下⽔道⼯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47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內政部國⼟管理署下⽔道⼯程分署⼯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之規定者。 2.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應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程專業營造業)及下⽔道⽤⼾排⽔設備承裝商(或甲等⾃來⽔管承裝商)資格。 3.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程專業營造業)及下⽔道⽤⼾排⽔設備承裝商(或甲等⾃來⽔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符合前揭資格之投標廠商已具有承攬能⼒,無須訂定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 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 為114年6⽉5⽇(預定決標⽇114年5⽉5⽇),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 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4年1⽉6⽇⾄114年2⽉3⽇⽌。 2.⽅式: (1)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 號北棟6樓。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 號北棟6樓)。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332,636,000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本分署政風室(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電話: (02)8995-3888、傳真:(02)8521-29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新瑋
聯絡電話
(02)89953888#3731
機關代碼
A.1.2.5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聯絡人
王新瑋
聯絡電話
(02)89953888#3731
傳真號碼
(02)85212923
電子郵件信箱
aq6753@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55花蓮縣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3-0000-0323-1504-104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00元
系統使用費
160元
文件代收費
80元
總計
1,84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4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63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下⽔道⼯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47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內政部國⼟管理署下⽔道⼯程分署⼯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之規定者。 2.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應同時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程專業營造業)及下⽔道⽤⼾排⽔設備承裝商(或甲等⾃來⽔管承裝商)資格。 3.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程專業營造業)及下⽔道⽤⼾排⽔設備承裝商(或甲等⾃來⽔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符合前揭資格之投標廠商已具有承攬能⼒,無須訂定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 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 為114年6⽉5⽇(預定決標⽇114年5⽉5⽇),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 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4年1⽉6⽇⾄114年2⽉3⽇⽌。 2.⽅式: (1)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 號北棟6樓。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 號北棟6樓)。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332,636,000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本分署政風室(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電話: (02)8995-3888、傳真:(02)8521-29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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