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保留未來向乙方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期滿後1年之本案契約履約標的工作,所需金額新臺幣2,800萬元整(含稅)為上限。後續擴充係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新臺幣150元整,郵資70元整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業別-國內、外登記有案「廢(污)水處理業」登記代碼「J10106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代碼「E103101」之公司或行號,應檢附資格文件詳「投標廠商繳驗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