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14wds@nlm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會議室;評選:另通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總收文)或郵遞: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次日起18個月止(不包括機關審查期間)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委託專業服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為交通運輸、土木、景觀、建築、都市計畫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專業服務之自然人均得投標。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班當⽇ 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
1.期限:114年08⽉12⽇ ⾄114年08⽉26⽇ 下午17:00⽌。
2.方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郵政信箱。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定⽅式詳評選須知)。
2.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3.計畫範圍為臺中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及雲林縣等5個行政區,履約期間114-115年度,預計240案(規劃設計書面審查預計100案、規劃設計審查會議預計140案),採以下扣減或增補費用方式辦理。(詳工作計畫邀標書)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更正標案名稱】
1.原標案名稱:114-115年度都市人本交通總顧問輔導諮商委託專業技術案;更正為「114-115年度都市人本交通總顧問輔導諮商委託專業服務案」。
2.更正招標文件內之招標文件清單及證件封之標案名稱。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