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ginatw@nlm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擴充之⾦額上限:新臺幣67萬7,868元。
預估擴充之期間上限: 1年。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本機關得洽原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並得以換文⽅式(雙⽅以公文書⾯相互確認相關事項),依原契約條件及價⾦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費⽤新臺幣100元整,請⾄3樓秘書室(出納)繳費並索取收據,再持收據洽本案承辦⼈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達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或郵遞寄達「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履約期限
⾃114年8⽉1⽇⾄115年7⽉31⽇⽌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合法登記立案、未受停權處分,且營業項⽬與採購標的(環境清潔)相關之公司⾏號、機構團體、團體、庇護工場等,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1)親⾃購領:領標期限內之辦公時間(上午8時30分⾄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5時),向本分署不具名價購。
(2)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親⾃送達:截標期限前辦公時間內(上午8時30分⾄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5時),送⾄本分署1樓總收文,交投標文件收受⼈並領取廠商收執聯。
(2)郵遞:請⾃⾏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於截標期限前寄達「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信箱」。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三⼗分鐘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票據受款⼈應書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3)本標案檢舉受理單位: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本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4)本標案接受疑義、異議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為: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電話:(04)22188165、承辦⼈:謝⼩姐、傳真:(04)22188661、地址: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