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C305-0105-6615-0201 已決標公告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后里分院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作業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余曉嵐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779,714
原始預算
$ 62,779,71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何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
機關代碼 A.1.2.3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科/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聯絡人 張小姐/何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
傳真號碼 (04)22188260
電子郵件信箱 jueting@nl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21.100.35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1/27
原公告日 115/01/2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5/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2/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2/24 14:3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1樓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並完成工程保固期滿勘驗至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設計監造委託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註:如勾選本項者無須符合GPA或ASTEP之標案使⽤) 二、依法開業建築師須有 10年以上建築工程工作經驗,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在職及離職證明或勞保證明)。 三、參加徵選之規劃設計監造案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監造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投標,並負得標後簽約及履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之責。 三、開業建築師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 原契約內容第22頁第七條履約期限,5.規劃設計方案經洽辦機關核定完成後,乙方應依核定方案於【90】日內,完成全部工程設計圖說、施工預算書及施工規範並送交甲方審定。 更正為 5.規劃設計方案經洽辦機關核定完成後,乙方應依核定方案於【120】日內,完成全部工程設計圖說、施工預算書及施工規範並送交甲方審查。 【備註】 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 班當⽇ 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 1.期限:上網公告日起⾄115年02⽉23⽇ 下午17:00⽌。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郵政信箱。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評選須知)。 2.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 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 22188661) 3.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277萬9,714元整(含規劃設計監造技服廠商服務費、測量費、地基調查費(含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申請公有建築物候選綠建築證書費、申請公有建築物候選智慧建築證書費、申請建築能效評估費及BIM建築模型等相關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何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
機關代碼
A.1.2.3
單位名稱
建築工程科/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聯絡人
張小姐/何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
傳真號碼
(04)22188260
電子郵件信箱
jueting@nlm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21.100.35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1/27
原公告日
115/01/2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5/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2/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2/24 14:3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1樓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並完成工程保固期滿勘驗至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設計監造委託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不在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註:如勾選本項者無須符合GPA或ASTEP之標案使⽤) 二、依法開業建築師須有 10年以上建築工程工作經驗,需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在職及離職證明或勞保證明)。 三、參加徵選之規劃設計監造案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監造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投標,並負得標後簽約及履行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契約之責。 三、開業建築師應繳交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 原契約內容第22頁第七條履約期限,5.規劃設計方案經洽辦機關核定完成後,乙方應依核定方案於【90】日內,完成全部工程設計圖說、施工預算書及施工規範並送交甲方審定。 更正為 5.規劃設計方案經洽辦機關核定完成後,乙方應依核定方案於【120】日內,完成全部工程設計圖說、施工預算書及施工規範並送交甲方審查。 【備註】 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 班當⽇ 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 1.期限:上網公告日起⾄115年02⽉23⽇ 下午17:00⽌。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郵政信箱。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評選須知)。 2.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 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 22188661) 3.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277萬9,714元整(含規劃設計監造技服廠商服務費、測量費、地基調查費(含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申請公有建築物候選綠建築證書費、申請公有建築物候選智慧建築證書費、申請建築能效評估費及BIM建築模型等相關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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