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C305-0105-6610-0110 已決標公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鼎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6,277,284
原始預算
$ 156,277,28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22188273
機關代碼 A.1.2.3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聯絡人 張小姐/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22188273
傳真號碼 (04)22188260
電子郵件信箱 m12wj@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2,444,43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7.6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工程施工期間後續擴充項目包含檔案室滅火設備工程,金額新臺幣181萬7,936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4/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5 11:1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中 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個別廠商投標: 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 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 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為115年2⽉5⽇(預定決標⽇ 115年1⽉5⽇),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之。 2.本案有價⼟⽯⽅及拆除金屬類販售所得均不屬於發包施工費(內容詳補充說明書)。 3.本招標案開標⽇ 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班當⽇ 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4年11⽉28⽇ ⾄114年12⽉4⽇ 下午5:00⽌。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郵政信箱或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156,277,284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 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 2218866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22188273
機關代碼
A.1.2.3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聯絡人
張小姐/謝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22188273
傳真號碼
(04)22188260
電子郵件信箱
m12wj@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2,444,434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7.6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工程施工期間後續擴充項目包含檔案室滅火設備工程,金額新臺幣181萬7,936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4/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4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5 11:1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中 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本分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個別廠商投標: 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 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 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為115年2⽉5⽇(預定決標⽇ 115年1⽉5⽇),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之。 2.本案有價⼟⽯⽅及拆除金屬類販售所得均不屬於發包施工費(內容詳補充說明書)。 3.本招標案開標⽇ 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班當⽇ 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4年11⽉28⽇ ⾄114年12⽉4⽇ 下午5:00⽌。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郵政信箱或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156,277,284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 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 2218866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