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C305-0105-6604-0110 招標中 (剩 8 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興建法院辦公廳室新建工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公告日:115/08/10 截止日:115/08/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957,617,455

押標金
$ 35,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代碼 A.1.2.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黃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22188275
機關代碼 A.1.2.3
單位名稱 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聯絡人 張小姐/黃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22188275
傳真號碼 (04)22188260
電子郵件信箱 weilin4125@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7,914,87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5.4.2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工程施工期間後續擴充項目包含特殊空間室內裝修,金額新臺幣3,594萬5,69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5 司法院
補助金額 957,617,45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10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5/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9 17:00
開標時間 115/08/20 10: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1樓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個別廠商投標: 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來⽔管承裝商、 乙等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來⽔管承裝商、 乙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 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 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程施⼯作業並無採⽤特殊⼯法或技術及設備,上述依法登記開業廠商即已具承攬能⼒,故本案無需訂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工程施工期間後續擴充項目包含特殊空間室內裝修,金額新臺幣3,594萬5,690元整。】 2、土方工作,有價土石方20,755M3,每M3應繳納有價土石方價購金100元,總繳回主辦機關入庫2,075,500元(不因決標金額調整,不與廠商投標價抵扣,投標廠商須至現場勘查、估列) 3、拆除工程(車棚27M2、鐵皮屋54M2、圍牆136M、水溝38M)有價料回收販售所得共計78,780元(繳回主辦機關入庫,不因決標金額調整,不與廠商投標價抵扣,投標廠商須至現場勘查、估列) 4、依投標須知規定: 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保險 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為115年10⽉5⽇(預 定決標⽇ 115年9⽉5⽇),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 延⻑之。 5、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班當⽇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請參照招標公告。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 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9億5,761萬7,455元整。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或其代理⼈共同具名,且 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若有依投標須知規定減收押標⾦及保證⾦, 應依本署暨所屬各機關⼯程採購共同投標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 04-2218866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2.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小姐/黃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22188275
機關代碼
A.1.2.3
單位名稱
工務職安科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聯絡人
張小姐/黃小姐
聯絡電話
(04)22188270#22188275
傳真號碼
(04)22188260
電子郵件信箱
weilin4125@nlm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7,914,871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5.4.2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工程施工期間後續擴充項目包含特殊空間室內裝修,金額新臺幣3,594萬5,69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5 司法院
補助金額
957,617,455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10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5/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9 17:00
開標時間
115/08/20 10: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0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1樓總收文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個別廠商投標: 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來⽔管承裝商、 乙等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來⽔管承裝商、 乙等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 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分包廠商:甲等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 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程施⼯作業並無採⽤特殊⼯法或技術及設備,上述依法登記開業廠商即已具承攬能⼒,故本案無需訂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工程施工期間後續擴充項目包含特殊空間室內裝修,金額新臺幣3,594萬5,690元整。】 2、土方工作,有價土石方20,755M3,每M3應繳納有價土石方價購金100元,總繳回主辦機關入庫2,075,500元(不因決標金額調整,不與廠商投標價抵扣,投標廠商須至現場勘查、估列) 3、拆除工程(車棚27M2、鐵皮屋54M2、圍牆136M、水溝38M)有價料回收販售所得共計78,780元(繳回主辦機關入庫,不因決標金額調整,不與廠商投標價抵扣,投標廠商須至現場勘查、估列) 4、依投標須知規定: 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保險 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為115年10⽉5⽇(預 定決標⽇ 115年9⽉5⽇),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 延⻑之。 5、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班當⽇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請參照招標公告。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 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 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9億5,761萬7,455元整。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或其代理⼈共同具名,且 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若有依投標須知規定減收押標⾦及保證⾦, 應依本署暨所屬各機關⼯程採購共同投標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4.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 04-2218866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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